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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栖凤渡镇石榴冲养殖场变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2022-05-09

苏仙区栖凤渡镇石榴冲养殖场变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公告苏仙区栖凤渡镇石榴冲养殖场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相关个人或单位可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郴州市石榴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郴州市苏仙区栖凤渡镇草田村21组,于2020年9月规划建设“苏仙区栖凤渡镇石榴冲养殖场。该养殖场于2021年7月26日取得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苏仙分局批复(郴环苏分评【2021】20号),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面积51.3亩,约34200.2平方米,建筑面积16184.73m2,配套水稻农田消纳面积120亩,猪场建设内容包括后备舍、配怀舍、分娩舍、过渡保育舍、辅助用房以及供水、供电、道路、沼气、粪污处理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存栏母猪3600头,年出栏8万头商品仔猪。

2021年10月,石榴冲公司对苏仙区栖凤渡镇石榴冲养殖场原有产品方案进行调整,由原来的种猪养殖改为外购商品仔猪进行生猪育肥。变更项目于2021年12月20日取得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苏仙分局批复(郴环苏分评【2021】33号)。变更后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占地面积91.54亩,约61026.97m2,建筑面积28046.63平方米,采用“猪-沼-田”生态养殖工艺养猪,配套水稻农田消纳面积70亩,林地消纳面积130亩,设计年存栏生猪24000头,年出栏48000头商品猪。项目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水稻农田及林地灌溉施肥,不外排。

考虑雨季养殖场配套消纳地无需浇灌及避免因养殖场污水长期浇灌对配套消纳地土壤环境、植物生长造成影响,我公司拟增加投资200万元对养殖场污水处理工艺进行改进,改进后采用“格栅+集水池+固液分离机+调节池+预沉池+ 黑膜沼气池+初沉池+两级 A/O 池+二沉池+氧化池+终沉池+消毒池”工艺,使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改原来全部用于配套消纳地浇灌为部分用于浇灌,部分通过管道排入九山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郴州市石榴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郴州市苏仙区栖凤渡镇草田村21组

联系方式: 13975757171(李部长)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湖南郡林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lhcUCzu4333EhQwFyoXqA

提取码:2zmi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发送至邮箱327675634@qq.com或将纸质版快递至郴州市苏仙区栖凤渡镇草田村21组郴州市石榴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处。意见提交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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