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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舂陵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网络平台第一次公示

  • 2024-06-07
  • 原创
  • 作者:hpzxgs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就桂阳县舂陵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向周边公众进行信息发布与意见征集,以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桂阳县舂陵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桂阳舂陵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项目概要: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内容分为生态护坡工程、生态岛建设工程、生态清淤工程3个部分。生态护坡工程总长度7.38 km(生态石笼护坡4.12km、植生产品护坡3.26 km),生态岛建设工程共恢复和建设生态湿地12.32hm2,生态清淤工程清淤量55.33万m3(长 8.36 km)。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桂阳舂陵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07350930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的名称:湖南华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万家丽中路三段157号8C栋4楼405室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15874317366

邮箱:1120748958@qq.com

四、公众意见征求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桂阳舂陵国家湿地公园周围居民点

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或者关心项目建设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众宜从项目建设可能导致的环境、生态、社会、经济影响角度,提出相应的意见与建议,便于将公众合理的建议与意见反馈于项目建设过程中。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其下载方式可通过以下链接至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咨询项目有关情况,并发表对本工程运营的有关要求和建议等,并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2024年6月7日起,共10个工作日。

 

桂阳舂陵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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