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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航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水玻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2025-05-12
  • 原创
  • 作者:frog04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规定,对“郴州航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水玻璃项目”进行公众参与□□次信息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郴州航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水玻璃项目

  建设单位:郴州航壹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规划用地2688m2,在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经济开发区湘阴渡化工片区承接大道3号建设年产150000吨水玻璃(液态硅酸钠)项目。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郴州航壹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经济开发区湘阴渡化工片区承接大道3号

  联系人:尹总

  联系电话:18173511809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南郡林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金星北路二段89号恒大华府26栋1810房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18711470204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CYEYkfiQojsElWu4m5pcQ?pwd=r82d

  提取码:r82d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生态环境部的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一下方式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

  (1)直接致电致建设单位

  (2)将意见邮寄致建设单位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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