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公司自2024年4月全面启动第三轮
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令第38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1企业名称:湖南省锐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环保负责人:刘新骐
1.3.企业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鹿峰街道子龙村
1.4.所属行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5.企业规模:小型
1.6.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固废、噪声
1.7.主要环保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
二、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
2.1废气
高纯氧化锌生产线产生的煅烧烟气、闪蒸干燥尾气、物料煅烧尾气、蒸氨废气、浸出、净化氨气。
闪蒸干燥尾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 99%)通过60m烟囱进行外排(DA001)。
物料煅烧尾气经布袋除尘器+TP双级脱硫设施(除尘效率为 85%,脱硫效率 60%,除氮效率 10%,除氨效率 10%)通过60m烟囱进行外排(DA001)。
蒸氨废气、浸出、净化氨气通过管道冷却循环系统冷却+冷凝器冷却+蒸氨回收罐+吸氨塔+稀硫酸吸收(酸雾塔)(吸氨效率为 98.8%)通过60m烟囱进行外排。
压滤废气通过集气罩+稀酸吸收+60m烟囱(收集效率为70%)进行外排(DA001)。
无组织排放粉尘:原料转运、卸料、配料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用原料入棚,地面采用落尘一班一清扫及加强厂内绿化等抑尘措施,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量。可将无组织排放粉尘对厂界四周无组织排放贡献浓度控制在1.0mg/m3以内。
2.2废水
高纯氧化锌生产线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厂区内收集的初期雨水。
其中生产废水和厂区内收集的初期雨水通过收集后,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石灰(复合碱)调节pH值+硫化钠+PAM絮凝沉淀综合工艺)统一处理后,达到《无机化学化工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1的排放限值后,部分回用,部分废水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宝山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3噪声
厂区噪声源主要来自于中产生的噪声,公司运营期各工业场地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2.4固废:高纯氧化锌生产线:压滤分离工艺中会产生净化渣、浸出渣、沉淀池内产生含重污泥和含铊污泥,净化渣、浸出渣、含重金属污泥本公司自己处理(有处置资质),含铊污泥委托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综上,我单位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实现了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另外,我公司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了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及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备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三、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鹿峰街道子龙村
联系电话:0735-8191988 联 系 人:刘新骐
详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