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9年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湖南正奇通远科技有限公司三盐基硫酸铅、铅锌基新材料(热稳定剂)改扩建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湖南正奇通远科技有限公司三盐基硫酸铅、铅锌基新材料(热稳定剂)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仙溪冲村(金贵银业综合回收厂内)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况:湖南正奇通远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于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仙溪冲村(金贵银业综合回收厂内)改扩建本项目。项目项目 实现终端产品三盐基硫酸铅、铅锌基新材料(稳定剂)生产,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正奇通远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总
联系电话:1997356638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南迎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电话:19350005457
电子邮箱:49030917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以按上述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环评机构提供的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请公众在提交公众意见表及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发布单位:湖南正奇通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