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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第三完全小学建设项目地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 2024-04-15
  • 原创
  • 作者:frog04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等文件规定,汝城县教育局委托湖南郡林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汝城县第三完全小学建设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汝城县第三完全小学建设项目地块□□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汝城县第三完全小学建设项目地块位于汝城县汝城大道与东泉路交叉口地块,总用地面积19842.05m2,地块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E113.68810594、N25.53084395。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历史用地属于农用地与未利用地。地块历史上无工业企业建设等情况。地块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汝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显示本地块规划为中小学用地。目前该地块汝城县自然资源正在办理转用手续,暂未进行开发建设。地块内未发现历史遗留的管道、沟渠或渗坑,没有发现污染痕迹,未闻到刺鼻气味。

二、初步调查方案和结论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方案和调查结论简述如下:

通过收集地块土地利用规划资料,结合现场踏勘情况,以及地块周边居民访谈信息,对该地块进行了环境分析及污染识别。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在开发前为农用地与未利用地,未进行过任何工业活动。

经过综合分析认为该地块属于未被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可作为中小学用地开发利用。

三、公共咨询途径

我公司对汝城县第三完全小学建设项目地块□□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27675634@qq.com或反馈至汝城县教育局。意见提交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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