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湖南中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氟硅酸钾改扩建及新增六氟磷酸锂、双氟磺酰亚胺中试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该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氟硅酸钾改扩建及新增六氟磷酸锂、双氟磺酰亚胺中试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白石渡镇宜章氟化学循环产业开发区
建设内容:湖南中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247.6万元在湖南省郴州市宜章氟化学循环产业开发区建设氟硅酸钾改扩建及新增六氟磷酸锂、双氟磺酰亚胺中试项目,项目主要内容为:①取消现有氟硅酸钾/氟硼酸钾车间1#中全部生产线;②对现有氟硅酸钾车间2#进行改扩建,实现氟硅酸钾产能由现有4800t/a增加至7500t/a;③利用原煤气站建筑设置两套中试装置,即六氟磷酸锂中试装置和双氟磺酰亚胺中试装置,中试过程中产量约100t/a六氟磷酸锂和70t/a双氟磺酰亚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中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超
联系电话:15575700807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阳
联系电话:15570881818
电子邮箱:97585340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湖南中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