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郴州辉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电子产品项目(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已编制完成,现向公众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和各界人士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郴州辉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电子产品项目(生产线)
(2)建设单位:郴州辉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
(3)法人代表:李秉彧
(4)建设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华创产业园
(5)项目简介:2022年委托湖南大诚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郴州辉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电子产品项目(生产线)”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实地勘察已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5月16日取得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关于《郴州辉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电子产品项目(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永环审函[2023]4号)。
本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竣工日期为2023年8月5日,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日期为为2023年8月13日至2023年9月3日。
二、公示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0月24日(20个工作日)
三、公示期间联系方式:联系人:李丽华 电话:13349676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