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等文件规定,汝城县第四中学委托湖南郡林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汝城县第四中学扩建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汝城县第四中学扩建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汝城县第四中学扩建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汝城县第四中学扩建地块位于汝城县文明瑶族乡文市村,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3.347856°,北纬25.535605°,占地面积16226m2,该地块属于汝城县2022年第十五批次建设项目(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征收土地,该地块历史为农用地,其中文市村耕地13943m2,园地39m2,林地1053m2,现因发展需要,该地块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汝城县第四中学扩建项目,主要包括新建教师周转房,占地面积约3亩,预计建设100套,建筑面积5000平方;新建田径运动场和综合教学用房占地面积约29亩;教学综合用房建设面积2600平方,其中教学综合用房已于2019年建成。
项目业主:汝城县第四中学。
二、初步调查方案和结论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方案和调查结论简述如下:
汝城县第四中学扩建地块位于汝城县文明瑶族乡文市村,占地面积16226m2,现因发展需要,该地块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汝城县第四中学扩建。目前该地块北面于2019年建成四中教学综合用房,其余部分暂未动工。
通过收集地块土地利用规划资料,结合现场踏勘情况,以及地块周边居民访谈信息,对该地块进行了环境分析及污染识别。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在开发前为农用地,未进行过任何工业活动。
经过综合分析认为该地块属于未被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开发利用。
三、公共咨询途径
我公司对汝城县第四中学扩建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公司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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