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现将永兴县金龟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永兴县金龟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永兴银都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永兴县金龟镇金龟中学与肥江河的东侧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 张总13517356384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_ImMEheRuE9CJpWdysH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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