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现将永兴县三分地环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县域“城市矿产”智慧收运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进行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域“城市矿产”智慧收运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永兴县三分地环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永兴县便江镇周家村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内(永兴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地理坐标为:北纬29°5'38.4,东经113°4'38.28。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含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3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卜工17773561107
报告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Kom-ZB-nEZrWoCnlSoL7Q?pwd=h1ya
提取码:h1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