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规范高速公路超速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八项措施》,统筹发展与安全,回应群众对高速通行安全便捷的新期待,持续优化测速管控工作,自2024年5月以来,全省高速公路全面取消移动测速,并加快推进区间测速建设。此前已分四次动态更新测速点位,保障执法规范透明。针对当前事故多发易发路段的特点,为进一步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规范超速违法行为查处,现对相关点位优化调整,在现有208处测速点位的基础上,新启用57处、停止使用3处、调整1处。具体情况现向社会公布如下:
停止使用的测速点 新增测速点及限速标准 调整测速点限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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