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京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提高24元”。据此,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将从2025年的每人每年700元相应提升至724元。
财政补助“连年涨”
筹资结构持续优化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医药技术快速进步以及群众医疗需求的释放,医疗费用保持刚性增长,筹资标准的适度上调是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之举。”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6年国家在保持个人缴费不变的同时增加财政投入,既缓解了群众的缴费压力,又确保了医保基金的平稳运行。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提醒广大城乡居民,2026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已结束,未参保群众可按集中参保缴费期外政策规定参加居民医保,按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标准之和缴纳费用,自缴费之日起设置3个月(按90天计算)的固定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2026年的新生儿、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群体,可继续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手续。
尚未参保的城乡居民请务必关注“湘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及时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添一份保障。
来源 |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