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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新规12月1日起实施 ,主体需全部封顶!

  • 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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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郴建发〔2025〕23号),明确自2025年12月1日起,项目主体建筑工程需全部封顶且完成无风险预售评估方可申请,同时加大对违规预售行为的惩处力度,旨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

  在预售许可条件方面,通知明确:2025年12月1日起,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必须满足“项目主体建筑工程全部封顶”和“已完成风险评估且预售评估无风险”两项核心条件。与此同时,通知积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现房销售模式,进一步降低购房风险,提升住房品质。

 针对违规销售行为,通知提出严厉惩戒措施。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查证属实,将严肃依法依规查处;同时对该违规预售项目所有商品房暂停网签一个月,并暂停受理该项目商品房预售申请两个月,通过多重约束手段遏制违规预售乱象。

  该通知自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各县(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可根据中省市相关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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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谭莉
编辑:谭莉
责编:张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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