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
自然资源部发布
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认定结果公示名单
苏仙区 桂阳县 永兴县
光荣上榜


近年来,苏仙区委区政府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营造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在恢复耕种属性保护农田、打造绿色矿山苏仙样板、生态修复实现多重效益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下一步,苏仙将更加重视和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一是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并举,杜绝资源浪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升再生资源利用能力。二是发挥好规划支撑作用。积极对接上位规划,编制好国土空间规划;合理统筹空间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科学布局新材料生产所需的矿产资源。三是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深化田长制、林长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积极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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