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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查出1阳性!北湖区关于中心城区社会面核酸筛查情况的通告

  • 2022-11-29

北湖区关于中心城区社会面核酸筛查情况的通告



感谢全体市民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我区于2022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连续3天开展的中心城区社会面核酸筛查已全面完成,截至11月27日24:00,累计采样检测1076902人次,发现阳性感染者1例,其他人员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目前,该阳性感染者已转入定点医院,密接人员已集中隔离,居住楼栋已经封控,流调溯源、环境消杀均已完成,行动轨迹附后。
11月28日起,除高风险区外,其他区域人员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开展工作、生产、生活。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输入压力持续。请广大居民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继续履行好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继续做好个人防护,离返北湖提前报备,自觉接种疫苗,落实查体温、查健康码、查行程码、查疫苗接种金边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坚持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切实巩固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全力守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
感染者:黄某,女,44岁,燕泉路陈桂生诊所工作人员,系苏仙区阳性感染者严某华同住一小区。11月25日,黄某从苏仙区解放里铁路家属区到国庆路国明皇御苑小区与母亲、哥哥居住。28日初检阳性,经复核确认。

经流调,感染者黄某的主要活动轨迹如下(其自述在外出和乘坐公交车以及工作时间都全程佩戴口罩):


11月26日
08:00 从明皇御苑小区出来,步行沿国庆路-香花北路-香花路-燕泉北燕泉路陈桂生诊所上班。期间到燕子前路“早呀早”早餐店买早餐
11:16 步行到龙泉路乘坐网约车(湘LZ6176)
11:31 到达东风路人民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进入)
11:43 步行回到诊所
12:06 离开诊所,步行回小区吃中餐
13:30 步行至市一医院中心医院站坐20路(湘L00057D)公交车至飞虹桥,飞虹时代采样点采样(核酸检测阴性)
15:00 飞虹桥站坐15路公交车(湘LA7823)至市人社局站下车,步行到诊所上班
17:34 离开诊所,进入燕泉派出所旁边的“质地服装店”
18:27 步行到文化路,进入“爱尚美”“丽人百货”“左左右右内衣店”等店
19:03 在文化路义帝陵站上15路(湘LA2606)公交车
19:06 在燕泉北路站下车,步行进入燕泉北路国庆南路交叉路口中国移动手机店吃晚饭
21:11从手机店离开,步行回住处后未出门

11月27日
07:00 起床后,步行至振兴桥菜市场,在入口处肉摊等地买菜,随后步行返回住处
08:00 沿原路步行上班,期间到燕泉北路德仁医院旁早餐铺买早餐,半小时后达到陈桂生诊所
09:15 步行离开陈桂生诊所,10分钟后步行到东风路郴州市血站附近
09:34 步行至三完小门口向诊所方向返程
10:00 在人社局公交站上车,乘坐63路(湘LA0577)公交车至湘南附属医院下车,在人民西路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10:58 在湘南附属医院北站上车,乘坐63路(湘LA2601)在龙泉名邸站下车,步行返回诊所
12:00 沿上班路线返回家中吃饭
14:40 出门,沿原路线上班
17:30 步行至三里田菜市场杂货店购物
18:00 步行燕泉路与国庆路交叉口中国移动手机店寄存物品,随后到罗家井天桥附近的儿童服饰店、成人服饰店购物
19:00 返回中国移动手机店吃晚餐
20:30 步行回住处后未出门

11月28日
03:06 初检混管异常
05:09 闭环转运至隔离酒店,现已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村)或北湖区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35-2222260)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郴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主动报备行程。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须提前48小时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入湘报备”小程序或电话等有效方式向目的地报备。未提前报备的,须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高速公路咨询服务点、国省道第一入郴点现场报备。

2.完成核酸检测。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郴,抵郴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三天每天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五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落实健康管理。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抵郴后不满5天的,严禁外出,拒绝探访。确需外出的,经所在社区批准后,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4.规范社会活动。凡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密闭空间、室外人群密集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聚集性活动时,以及从事高风险岗位人员在岗期间,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配合体温检测,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机关单位、公共场所、经营主体要安排专人查验、提醒。

5.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因疫情防控需要接受流行病学调查的,应主动配合、如实报告,不得拒绝或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活动轨迹等涉疫信息。

对未履行以上疫情防控责任的个人,引起本人被感染或疫情传播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属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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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区疫情防控咨询和报备电话

来源 |北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 | 罗玉霞 校对 | 胡石林
一审 | 方苡菲   二审 | 谢慧琼   终审 | 曹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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