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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

  • 2022-04-26

@电动自行车车主,注意啦

重磅剧透

  

为让道路更畅通,让出行更安全

4月25日起,郴州公安交警在市城区

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行动马上开始  

  大家快奔走相告吧  


重点整治闯红灯、逆行

占用机动车道

不佩戴安全头盔

无牌、假牌

违法载人


重点路段市城区主次干道,农贸市场、车站、学校周边道路。


重点曝光交警部门将在微信公众号平台曝光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行动战果,警媒联动开展执法直播,曝光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八条: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第十九条: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一般规定、非机动车通行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悬挂合法有效的号牌

2、驾乘人员应佩戴安全头盔

3、不得饮酒驾驶

4、不得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

5、不得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整治持续进行

请广大骑行人员遵守交通法规

不让危险有可乘之机

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也是对家人最好的交代

来源:湖南郴州公安交警 

编辑:菊萍
一审:文华 
二审:何雨贵  刘军  王靖之 
三审:欧阳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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